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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四章 舍身相救 (第1/5页)
在被囚禁的这段时间里,由于一直都被封印困扰,使我忘记了墨冥的存在,这突如其来的亲切感觉,让我想起了它,难道,是墨冥在呼唤我吗?对于这个最忠实的伙伴,我有着朋友般的感情。我搜索着脑中的记忆,终于想起,在和月无崖战斗的最后一刻,墨冥脱手飞出,掉在了不远处的草丛里,为什么墨冥会突然呼唤我。我试探着用意念去探索被封印住的暗黑魔力,可墨冥的感应只是昙花一现,就再没了踪迹。 我走出房间,呼吸着空气中的新鲜气味,顿时感到一阵心旷神怡。来了这些天,我已经知道了村子里的大概布局,在最南侧,是演武场,村中子弟一般都在那里修炼武技,在村子中,很少有人光修炼魔法的,因为,相对于魔法,武技的进步要快的多,魔法对他们来说,只是岂到辅助作用。东侧那边占据了峡谷一半左右面积的地方,是大家耕种的所在,每一家、每一户都有自己必须完成的量,在这里,除了天云、月无崖、厉风和未满十四岁的孩子和走不动的老人以外,都必须要自己耕种来养活自己,不允许不劳而获。包括天刚都要自己种植谷物和蔬菜。这里的人们都是吃素的,这让我非常不习惯,我可是属于无肉不欢型,没有肉吃,简直太痛苦了。西侧是住宅区,也就是我所在的这片石屋,而北侧则是一些囤积物品的大石屋和几间闭关用的密室,这里的孩子们到了16岁的时候,武技已经有了一定的基础,都会通过闭关,由村中的长者判断出他们最适合修炼的功夫,因材施教。 反正也没什么事,我决定到演武场去看看,来了十多天,除了了练功以外,我都会到外面走走,看看四周的情况,如果想逃出这里,当然要先摸清地形。 “雷翔哥哥,你干什么去呀?”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,不用看,我也知道,这是松仁的六代孙松松,他是在这里最能让我感觉到快乐的人,今年刚刚六岁,我转过身,一弯腰,将粉琢玉砌,长的胖乎乎的小男孩儿抱了起来,在他脸上轻轻一亲,微笑道:“那松松又要干什么去啊?” 松松捂着小脸儿道:“雷翔哥哥,你的胡子好扎哦,松松在这里玩儿呢。” 我真的很喜欢这个孩子,他那娇憨没有丝毫杂质的大眼睛让我分外欣赏,他身体的骨骼非常特殊,属于最适合修炼武技的那种。“叔叔待会儿就去刮胡子,现在,叔叔想去演武场,你去不去?” 松松拍着手道:“好啊,好啊,松松要去,要去看哥哥、姐姐们练习那会飞的功夫。” “好,那哥哥就带你过去。”我抱着松松向演武场走去,周围的人们已经习惯了我的存在,不时的向我打着招呼,我也一一回应,这里的民风淳朴,很少出现摩擦,虽然我是被囚禁的,但和这些村民的相处却让我感到很舒服。也许,天云就是想用这里的平静祥和化解我心中的戾气吧,如果他这么想,那他就错了,仇恨已经在我心中根深蒂固,永远也不可能消失,只要我不死,总有一天,我会升入神界,为提奥曼迪司大哥报仇的。 想着想着,我已经走到了演武场,这里的场地不算小,可以容纳几十个人同时修炼,场地中拳来脚往,闪烁着不同颜色的斗气,看上去及为绚丽,松松拍着手道:“好漂亮,好漂亮啊。” 一个温柔飘忽的声音传来,“松松,你怎么又让雷翔大哥抱着,快下来。” 我扭头一看,原来是松松的姐姐——松雪,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,我还以为她和紫嫣是亲姐妹呢,几乎是相同的气质,只是她身上的神圣气息没有紫嫣浓郁而已,松雪已经十七岁了,她是村子中极少修炼魔法的孩子之一,学习的是和天云一样的光系魔法,没有人会小看她,虽然修炼魔法的人少,但谁都知道这里最强的天云就是使用魔法的。人如其名,松雪天天都穿着一身雪白的衣服,看来,她也是到这里修炼的。虽然年纪不大,但松雪那异乎寻常的气质和出众的容貌,已经使她成为村中少年追逐的对象,只要不属于松氏家族,又年龄相仿的少年,没有一个不喜欢松雪的。 我冲她微笑点头,道:“你好,松雪。” 松雪淡然一笑,道:“你好,雷翔大哥,你也来练武吗?” 我苦笑着摇摇头,道:“我练什么武,我是个废人,什么都不会的。” 松雪微微一笑,转向松松,佯怒道:“快下来,你这个小懒鬼。” 松松一转头,紧紧的抱住我的脖子,娇声道:“不,我不下来,雷翔大哥的手臂又有力又宽厚,他抱着我可舒服了,不信,你也来试试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