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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四章 救命还是送命 (第1/2页)
“夫子,这院子里好香啊!” 风云庄面积极大,前后不晓得有多少间院落,方觉住在其中一间,院子里种了一棵梧桐,空气中漂浮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, 李贤一进门便用力的抽了抽鼻子, “这位姑娘,敢问院子种了什么花草?”方觉也察觉到了,这股香味奇怪的狠,不像是他之前闻过的普通花草, 带路的丫鬟抿嘴一笑:“这位官人大概不晓得,这几日家中忙着张罗赏参大会,那人参王从密室里请了出来,供奉起来,就那么短短的半刻时间,气味散发出来,竟然引得各个院落里的花花草草发出异香。” 又看了看长得粉嫩的李贤,道:“小公子莫要担心,我家老爷说了,这香味中有药效,人闻了是没有一点儿坏处的,只有好处。” 李贤很少被小姑娘盯着看,小脸一红,支支吾吾说:“我才不怕呢。” “我这书童,不怕怪物,只怕女人。”方觉哈哈一笑,摸了个小银果子递给丫鬟:“有劳姑娘带路。” “谢官人的赏。”丫鬟痛痛快快收了银子,又说官人若是有任何需求,都可以吩咐过路小厮,一日三餐日常用度,家中会定时派人送来,平时闲着无事也可四处走走,只是后宅都是女眷住处,不可乱闯。 交代了几句,冲李贤抛了一个媚眼,扭着小腰离开了。 “有其师必有其徒,倒是没想到,你小子居然也有这么大的桃花!”方觉笑道。 “夫子莫要取笑!”李贤皱着小眉头,好像吃了很大的亏,被占了便宜。 不过说起来,这院子里的香味,的确是与众不同,只站了一会,闻了几口,便觉得神清气爽, 那要是一整颗人参吃下去,那还了得? 岂不是当时就被药力给活活撑爆? 估计比三娘子丈夫吃的那颗人参还要厉害。 李贤一边把两人的行礼拿进屋整理,一边说:“夫子,我有一事路上一直想问,之前林峰要是坚持比武,我该不该胜他?” “你有把握胜他?”方觉问。 李贤想了想:“没有鸿羽剑,我有七成把握,有鸿羽剑,有三成。” “嗯?”方觉一愣:“怎么有了鸿羽剑反而少了?” “鸿羽剑太锋利,我怕控制不好,伤了他。林峰虽然不是什么豪爽大侠,但毕竟无仇,若是伤了他,结下冤仇,那不如不胜。”李贤说。 “小小年纪,心思倒重。” 方觉抽出鸿羽剑,在手中随手抖出一个剑花,带出呜呜的风声,道:“兵法有云,不战而屈人之兵,为上策;战而屈人之兵,为中策;死战而屈人之兵,为下策。但无论是上、中、下策,目的都是屈人之兵。” 李贤想了想:“嗯,我懂了,要么不打,要打就胜。” “小小年纪,口气倒是大。走,咱们四处逛逛去,这么大的宅院,为师也是第一次见。”方觉说。 “嗯!好!” 李贤和方觉都是偏远农村来的,头一次来到这样繁华的‘豪宅别墅’,不免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,哪里都觉得好奇新鲜。 话本小说里,常