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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:让他装,姐姐要让他脱层皮 (第2/2页)
,她本来就对宋涛没好感,反而对他不择手段的死缠烂打,感到厌恶,现在还找同学来当媒婆,要不是看在跟谢芳还有肖珊珊一年多的同学情分上,她早就离去。 现在身边的漂亮姐姐给自己出了一口恶气,没来由的对身边的姐姐生出一股好感。 因为宋涛的原因,两个漂亮女孩亲近了不少。 胡婕拉着宋佳依的手,笑着说道:“妹妹,你皮肤真好,平时怎么保养的?” 宋佳依被夸的不好意思,她有血凝症,所以皮肤天生就比普通人白,再加上今天穿着白色衣服,越发显得皮肤雪白,胡婕皮肤也是雪白光滑的,但跟宋佳依比,还是差了一点,“我平时也没做什么保养,对保养也不在行,总是觉得还早。” “那不能这样说,我在你这个年龄的时候,也是不喜欢保养,觉得还早,你现在看,姐姐都快成老黄瓜了,都有眼角纹。” “姐姐说笑了,姐姐现在还漂亮着哩!哪里有眼角纹啊?我也不奢望什么,只要等我到姐姐这般大,有姐姐一半漂亮,就心满意足啦!姐姐这指甲哪里做的?好漂亮。” 胡婕摊开双手,前后摇晃一下,笑着说道:“还是妹妹有眼光,不知道某人,说难看死了,让他陪我做个指甲,好像要了他半条命似的,你喜欢,下次做指甲一起去。”说着,瞪了一眼林浩,林浩唯唯诺诺不敢吱声,下午看完电影,被胡婕硬拉着去做指甲,其实他并不是觉得难看,正好相反,胡婕做了指甲,反而显得玉手更加修长,更加看好,之所以说难看,是林浩觉得,胡婕现在身体状况不是太适合做指甲,一来指甲越做越薄,二来,指甲发出的那股气味,多多少少会影响神经。 宋佳依看到林浩吃瘪的样子,不知为何,心中觉得好笑。 “对了妹妹,你跟林浩这个抠门的家伙,是怎么认识的?”胡婕说林浩抠门是有原因的,给他买手机,一看一万多,跟自己挤眉弄眼的不行,没花他的钱,反而还不乐意,买LV包包也是的,一看标价,连忙从她手上,抢过包包,放回货架,还絮絮叨叨个没完,说什么这是个黑店,一个包包卖这么贵,咋们赶紧走,要是让服务员反映过来,说我们碰了这个包包,强卖我们怎么办?胡婕一副我不认识他的表情,拿起包包,离这个家伙远远的,去买单。 因为这个事情,胡婕被林浩絮叨了一路,就差耳朵没听出茧子来。 胡婕说林浩抠门,还真是冤枉他了,要知道林浩当时给孤儿院院长两万块钱,连眼睛都没眨一下,如果他有几千万上亿身价,捐两万出去,别人说抠门,那也属于正常,但如果他连学费都交不起,身上只有两万块,还全都捐出去了,你还说抠门?那就是笑话,当然,胡婕不知道林浩捐两万的事情。 胡婕也没真觉得林浩抠门,只是觉得他怕自己花冤枉钱,他在身边絮絮叨叨的念,胡婕心中其实挺高兴的,至少比那些伪君子强多了。 宋佳依听了张了张嘴,她很想问,林浩怎么抠门?但还是没有问出口,她可听父亲说,救命恩人连百万支票都敢撕,这样的人会很抠门? 林浩?这个名字很熟悉,好像在哪来听过,宋佳依在心中想道,但一时想不起来,接着,跟胡婕说了一下,两人认识的过程,只是把她昏迷后的事情,没说。 说完对林浩说道:“谢谢您对我跟爷爷的救命之恩,我爸做的不对,我向他跟您说声对不起,还望您不要往心里去,我爷爷很想当面跟您说声谢谢,不知道您什么时候有时间?” 宋佳依对胡婕一口一个姐姐的,一点也不生分,但对林浩却要生分多了,都用上尊称“您”。 “别一口一口您了,我们年龄相仿,叫我林浩就好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