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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十七章长明灯! (第2/2页)
人的鬼魂看清道路,顺利回到安葬的地方! 《史记-秦始皇本纪》记载:‘始皇初即位,穿治郦山,及并天下,天下徒送诣七十馀万人,穿三泉,下铜而致椁,宫观百官奇器珍怪徙臧满之。以人鱼膏为烛,度不灭者久之!’ 以人鱼膏为烛,就是指长明灯了,因为这种灯使用的灯油,是从深海鱼类身上提炼的,可以长时间的燃烧不灭,价格自然也很贵了。 已经熄灭的长明灯,又为何死灰复燃了呢? 原因也很简单,燃烧是需要氧气支持的,可棺椁安放好之后,墓室就完全封闭了,外面新鲜的空气进不来,内部的氧气又慢慢的耗尽,长明灯自然就熄灭了! 长明灯灭了,可是灯油还有剩余的,会慢慢挥发出一些可燃气体,因为墓室内没有氧气了,可燃气体也就没啥用处! 直到薛羽等人挖开了墓室,外面的新鲜空气大量流入,可燃气体才有了用武之地,通过一些自然化学反应,让长明灯死灰复燃了,并发出明亮的蓝色火焰,那是甲烷气体在燃烧呢! 如此简单的化学原理,后世的初中生都明白,自然更难不住薛羽了,他连化学方程式都能写出来,而其他人不明真相,以为是闹鬼了,被吓得半死! “薛小兄弟,真是胆量过人,俺胡大锤佩服的五体投地!” “全起来吧,根本就没有鬼,都是五尺高的汉子,还没一个少年人胆大,真是丢死人了!” …… 看着薛羽怡然无惧的样子,其他人也镇定了一些,又看看墓室四周,的确没有鬼魂出现,这才彻底放下心来,一个个不好意思的爬了起来。 而通过这件事情,大家对薛羽的敬佩之情,上升到了一个新高度,什么叫大将军风度,什么叫一身都是胆,眼前这位就是例子了! 这样智勇双全的少年人,以后要不一飞冲天,那才是没天理呢! “嗯,原来如此,李家人真是胆大包天,竟然敢犯僭越之罪!”两盏长明灯复燃,让墓室内更加明亮了,薛羽目光转动之间,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! 原来墓室左右两侧,各有一个小石门,一人多高,四尺多宽,都是用整块大青石雕刻成的,颜色与墓室墙壁完全一样,加之落满了尘土,故而刚才谁都没看见! 有两个小石门,说明在主墓室之外,至少还有两间侧墓室,用来放置陪葬品,这个问题可就严肃了。 朱元璋建立的大明王朝,是一个等级森严、条令严苛、简朴刻板的世界,对衣食住行皆有严格规定,人们稍微不留神就会违规,进来招来牢狱之灾,甚至杀头之祸! 就拿住房来说吧,亲王的府邸、正门、前后殿、四门、城楼都要用青绿点金装饰,廊房要用青黑装饰,王府的规格乃至房间数目,也都有严格规定! 亲王如果擅自装修房间,或者多盖几间府邸,那可不是闹着玩的,重了可以直接以‘谋反大罪’论处,进而削去爵位,赐三尺白绫! 百姓的住宅规矩更多:不许建歇山转角、重栏重栱,不许有彩绘图案,如果谁修错了房,或者画错了图案,同样要重重惩罚的。 如果房屋的图案上,不小心出现了诸如日月、龙凤等象征皇权的内容,直接以谋反论罪,满门抄斩,诛灭三族! 有人肯定想了,人活着的时候,受大明皇帝管辖,不敢有僭越之处! 人死了以后呢,就归阎王爷管了,皇帝的规矩就没用了吧? 不好意思,朱元璋绝对是最为专治的皇帝了,就算是人死了,也照样要立规矩! 大明朝还有森严的丧葬制度,必须根据逝者生前的社会地位,举行与之对应的葬礼,包括死后穿什么样的衣服,用什么样的棺材,建什么样的坟墓都有规定! 李青柏生前无官无爵,只是一个平头百姓,虽然家大业大,金银成堆,骡马成群,可依旧是一个百姓! 按照他的身份,死后最多建一座墓室,高不能过八尺,大不过一见,墙壁上不能有彩绘图案! 可现在这座墓室,高一丈有余了,墙壁上画满了图案,还修筑了两间侧室,以平民的身份,使用官员级别的墓室,这可是僭越之罪呢! 不客气的说,如果薛羽到官府去揭发,就能定李家人的罪了,不过薛羽也难逃牢狱之灾,你不钻进人家墓室里,又如何知道僭越了呢? 话又说回来了,这座墓室的规格僭越了,那么陪葬品的数量、珍贵程度,肯定也数倍、十数倍的超出了规定! 这对薛羽等人来说,就是一件大好事了,可以多弄些金银珠宝,多救一些穷苦百姓! “嗨!……不行!” 胡大锤几人上前,试图把石门给推开,哪知连试了几次,石门却纹丝不动,显然里面有东西给顶住了。 石门有一人多高、四尺多宽,起码有上千斤的份量,如果用锤子、铲子硬砸的话,一夜之间肯定弄不开的,旁边的坚固墓墙也是如此! 好不容易进来了,却打不开陪葬室的门,这如何是好,难道前功尽弃了? “你们闪开,让我来!” “薛小兄弟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