夜宸_第十四章 《闪灵》(10) 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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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第十四章 《闪灵》(10) (第2/2页)

会儿才说道:“这个我也不是很懂,你可以去问问爷爷,他知道的应该多一点儿。”

    “哦,这样啊。”夜宸问道,“那你爷爷什么时候回来?”

    “晚上吧。”小梅想了想,说道,“晚上十二点左右你过来,那时候我爷爷就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深更半夜,还真是一个好时间啊!夜宸心里嘀咕了一句,但也没说什么,只是点了点头,收起了那张纸条,打车回到了遥望酒店。她需要抓紧时间休息一会儿,今天晚上估计不太好熬。

    躺在床上,夜宸一时半会儿也睡不着,就又想起这个任务的名字来。

    《闪灵》,这部电影夜宸看过,也在一些影评杂志上看过对它的赏析,有一种说法她挺认同的。

    这部恐怖电影的主角不是那个疯了的丈夫,杰克·托兰斯,也不是拥有闪灵能力的孩子丹尼,而是那座遥望饭店。那是一座拥有意识的饭店,它会在寒冬时节,只有看守者的时候通过幻境逼疯那些心态不稳的人,借他们的手,进行残忍的屠杀。

    这次任务虽然看起来和《闪灵》那部电影没什么关系,但实际上两者有着相似的内在,阿姆市就是一个大号的“遥望饭店”。

    这也解释了为什么这个任务的名字叫《闪灵》,而不是闪灵。闪灵指的是一种特殊的超能力,这种超能力可以进行意念沟通,构筑幻景,电影中拥有这种超能力的不但有小孩子丹妮,黑人大厨哈罗昂先生,那座饭店也拥有这种能力,就是通过构筑幻景,遥望饭店才把杰克·托兰斯给逼疯了。但阿姆市不一样,虽然这座城市同样拥有着自主的意识,不同的是,它以欲望为饵,引诱那些被内心欲望控制的人:比如说沉迷于自己根本负担不起的虚荣,以至于欠下一大堆信用卡账额的沈雨,对未婚夫律山并不满意,还渴望着浪漫爱情的芷湖。阿姆市并没有闪灵这种超能力。正因为如此,这个任务只能叫《闪灵》而不是叫闪灵,加个书引号,表明闪灵这个词指代的是那部恐怖电影,而不是闪灵这种超能力。

    现在,沈雨和芷湖已经接受了欲望的诱惑,被阿姆市捕获了,接下来呢?赵琳和律山会不会也遭受同样的遭遇,更重要的是,他们这些试练者该怎么办?夜宸已经意识到了,阿姆市在用欲望勾引自己,比如说那瓶所谓的救命丸,就是瞄准了试练者渴望生存下去的心态,在残酷的第七空间,有一瓶这种真的能救命的药丸摆在面前,难道不是一种巨大的诱惑吗?不过既然是阿姆市引诱自己的一种方式,夜宸可不敢真的用那瓶救命丸,倒是可以用它来交换一些利益。最开始那一瓶总共有五粒,已经拿出了两粒从凯痕那儿换来了一些还挺有价值的信息——也不知道凯痕有没有那份警惕心,吃下救命丸夜宸可不敢保证会发生什么事。现在,夜宸手里还剩下三粒……

    夜宸想着想着,迷迷糊糊地就睡着了。

    也不知道睡了多长时间,突然!夜宸从床上滚了下来,快要摔到地上的时候用手一撑,靠在墙上站了起来。

    棉絮飞舞,当初藏在画里面的厉鬼已经把被子给切碎了。看着厉鬼凶厉的猩红眼睛,夜宸将整个神经都绷紧了。和之前不一样,之前那些厉鬼啊,腐尸啊,人头啊都只是在吓唬人,只要不理会就没什么事,但这次,那个画中的厉鬼是真的想要杀掉自己——难道是因为自己想要“出去”?夜宸心里嘀咕了一句。

    见那个厉鬼又要扑过来了,夜宸闪身就要躲避。就在这时,一双手从墙里面伸了出来,抱住了她的腰。夜宸低头一看,是一双肿胀腐烂,渗透着油脂,隐隐还能看到蛆虫在里面蠕动的手臂。怪不得那个小丫头喜欢在卧室晃悠,原来她就是被砌在卧室和卫生间之间的那道墙里面的。

    因为这一耽搁,夜宸已经跑不开了,那个厉鬼挥舞鬼爪,朝夜宸狠狠地抓了过来。夜宸也只能举手抵挡……咔嚓一声脆响,夜宸感觉自己左手臂一阵剧痛,她骨折了!

    就在这时,一切全部消散,厉鬼,腐烂的手全都没了,甚至被褥都还是好的,只有夜宸靠着墙站着,大口地喘息着。

    夜宸挣扎着躺回到床上,这应该就是阿姆市给自己的教训了。骨折一次,这就是警告,还想逃离这座城市,下次可就不只是骨折了,说不定这条命都得搭进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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