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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高空遇险 (第1/2页)
张鹤扬回去了,他当然要回去。 那可是一片从来没有过人迹的大陆,上面物产丰饶无比,灵气多的能撑爆人不说,随便在路上绊倒你的一块板砖、树下捡的一把破剑,就可能是先天灵宝。 都已经惨绝人寰到这种地步了,不去搜刮一下,张鹤扬觉得自己简直对不起自己破烂王这个称号。 想到以后自己在魔法界的人面前被问及是做什么工作的,一脸谦虚不好意思地说,“哦,我就是个捡破烂的”,然后顺手从包里拿出一件件先天灵宝砸人,那感觉简直要爽翻天。 他背负着双手,迎风站在剑上,凌厉的劲风吹得他身上的袍子猎猎作响,而负在身后的双手,还有些颤抖。 有兴奋,也有用力过度。 刚刚跟邓布利多的动手令他感到很欣慰,自己虽然魔力上限下降了,实际的实力却是提升了。 天人合一后,能够瞬间变幻法术的出手和攻击方式,刚刚他的火焰像水流般倾泻,而水系魔法则可以坚硬地如同土墙般当盾牌使用,奥术法术更是能像元素魔法般变幻多端。这在以前只能滚键盘放技能的时候,是根本不能想象的事情。 而同时,他也察觉到,邓布利多的实力,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简单。 读过这个世界魔法著作的张鹤扬知道,人类的魔力增长是有上限的,到了一定地步就到头了,这是作为“人”的限制,而有些得天独厚的魔法生物则可以拥有更多的魔力。 所以张鹤扬笃定自己满级法师的身份完全不虚邓布利多,可打起来却完全不是那回事。 他现在真的相信邓布利多是留了手了,从刚刚的突袭中看来,邓布利多能动用的魔力明显比人类最巅峰多上太多,不止魔力,从精神层面上,仿佛跟自己,跟普通人,简直不是一个层面的存在。 而相反,那个美国的第一强者司徒雷登·伦纳德,却更接近自己的实力。 这让张鹤扬有了推测,人体能达到的巅峰是元婴期,而殊途同归,修炼魔法,最强的战斗力也差不多是这个层次,也即是斯内普、小天狼星、麦格教授这种存在的实力。 这是人能达到的巅峰,因此魔法界很少有能超脱这个层次的存在。 想要更进一步,就必须像自己一样,元神出窍,或者说,灵魂上达到某种升华或蜕变。 满级法师的实力与元神相当,而伦纳德也是。美国多年来唯一一个突破了人体极限,开始灵魂和精神力上升华的强者,因此也被没见过世面的美国人认为是世界第一强者,毕竟他已经扎扎实实超越了“人”能达到的巅峰。 而邓布利多是因为接触了死亡圣器,老魔杖主人的身份,无穷的魔力让他从拥有这个身份起,就已经打破了人类实力巅峰的桎梏;而因为天赋和对死神的研究,他的精神层次也得到了升华。 “爱”无尽,就是他的精神认识。他坚持着这条路,一步步进步向别人眼中不可思议的巅峰。 伏地魔的魔力超出人体极限,则是因为他用黑膜法改造了自己的身体,从身体上更接近一个魔法生物,因此也就能够有更多的魔力。他的灵魂更是经过七次分割,永生不死成为了他的精神超过普通人的依仗。 伏地魔之所以怕邓布利多,也正是因为没有老魔杖——他再怎么改造身体,也比不上老魔杖的无穷魔力。 根据张鹤扬的推测,这两人的实力应该至少相当于渡劫期的存在,如果修炼魔法也有天劫,他们说不定已经渡过天劫成为堪比大乘期的存在了。 这种可能并不是没有,只是他们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