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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章 最后通牒 (第1/2页)
火星历,复5月20日。 完成最后一次航线调整之后,“火蚁”号调转船头,把屁股对准前方,然后启动聚变发动机开始减速。 因为从轨道外侧绕过了火星,所以“火蚁”号的速度比A11碎片快得多。 现在,A11碎片在几千千米之外,正在以差不多每秒二十千米的相对速度与“火蚁”号接近。 几分钟后就将汇合。 秦旭已经穿上了宇航服,还带上了在舱外活动用的组件,也就是一套用来安装附加设备的外骨骼系统,以及一个喷射式推进背包。 此外,还有一把自卫用的小口径手枪。 按照舰队作战手册,官兵执行任务的时候,只要离开自己所在的战舰,就必须带上自卫武器。 唐芯等四位陆战队员早已是全副武装。 其实,他们一直是全副武装。 “GW50”作战服集成了一整套单兵作战系统,仅武器就有三种。一是安装在右前臂或者左前臂上的三管加特林电磁枪,二是放置在右侧大腿或则左侧大腿上的格斗器械,三是挂在背部的六联小型导弹发射装置。前两者是常用的必备装备,后者是选用武器,不使用的时候可以拆下来。 因为需要回收坠毁的无人机,准确说是储存在无人机里面的信息,所以唐芯没理由反对秦旭参与登陆行动。 当然,唐芯把话说得很清楚。 登陆之后,她会带秦旭前往林尔斯标注的那处洼地,只是秦旭必须得服从她的命令。 对此,秦旭没理由反对。 按照不成文的规矩,执行作战任务的时候,只要离开了战舰,舰队官兵就得听陆战队官兵的指挥。 这也正是在战舰上派驻陆战队的主要原因。 即便是在和平时期,战舰也经常执行战斗任务,比如对付那些神出鬼没的,在小行星带里异常活跃的海盗,存在出舱作战的可能,因此需要由专业队伍,也就是陆战队来执行这些高风险的任务。 不是说舰队官兵就不会使用枪械,而是术业有专攻。 “还有五分钟。” 李伯特出声提醒的时候,战舰的主推进器关闭,进入到失重状态,也就是完全依靠惯性飞行。 “小林子,让无人机做好准备。” “收到。” 看到林尔斯竖起大拇指,秦旭才带头离开了1B甲板,前往设在2层甲板上的气闸。 与建筑物不同,战舰上的甲板从上往下数。 在秦旭他们到达气闸外面的时候,由林尔斯控制的无人机就已离开“火蚁”号,只不过没有立即飞走。 A11还在几千千米外呢。 提前让无人机起飞,只是为了检测无人机能否正常运行。 趁此机会,秦旭再次检查了背负的喷射式推进背包。 那东西其实就是一枚小型电火箭,由电力驱动,电磁场为电离产生的离子进行加速,再喷射出去,以此产生相反的推力。整套系统的核心是一具高密度军用燃料电池,而工质一般是水。 虽然安全性非常高,但是跟“GS50”的喷射推进系统相比,性能差